南京买房不再开“单身证明”民政局停止对个人办理
发布时间 : 2015-10-09 来源 :http://www.tt60000.com/ 作者 : 南京贷款网 点击 :
南京贷款网广聚贷消息:昨天,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,预计从本月12日起,我市各区婚姻登记部门将不再对个人开具“单身证明”,相关部门若有特别需要,今后需以单位名义申请办理。
近日,民政部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》,除涉台公证和哈萨克斯坦等9国公证事项外,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(无)婚姻登记证明。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,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,即通称的“单身证明”。
根据民政部门统计,目前,个人开具“单身证明”主要集中在房产交易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、单位面试、低保审核等方面,涉及部门包括住建、银行、公安、用人单位、民政等。另外,财产公证、入学、升职、申请保障房、出国旅游、出国留学、人流等,也要开具单身证明。
“一张‘单身证明’只能使用一次,部分市民由于频繁贷款等原因,一年内竟多次申请开具单身证明。”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无奈地说。
“单身证明”广泛使用,给市民办事带来了不便,也给民政部门增加了负担。据了解,这几年我市办理婚姻登记证明的人数比较稳定,开具“单身证明”的人数却呈现爆发式增长,仅去年就开具15.4万张,远远超出去年7万多对的结婚登记数量。
民政部门规范婚姻登记记录证明,是为了减少市民的麻烦。但涉及贷款、买房之类的事项仍需开具“单身证明”,今后市民需要怎么开具单身证明?对此,上述负责人表示,民政部门已先后与住建、公安、银监等部门召开两次座谈会,商量解决办法。各单位最终表示,今后公众办事无需再提供“单身证明”。若有特别需要,他们将以单位名义申请办理。
根据约定,从本月12日起,我市各区婚姻登记部门将不再对个人开具“单身证明”。
不过,这位负责人表示,并不是所有单位都能开到“单身证明”,他们只接受公安、住建、司法、银监、教育等单位提交的申请。用人单位担心面试者隐婚而要求开具“单身证明”的申请,民政部门将不予受理。
据介绍,下一步我市民政部门将加强信息化建设,并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。如相关部门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,将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等方式,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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